技术员/初级/中级/高级
【技术员】具备大学专科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在本专 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技术员职称。
【助理工程师】
1.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、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。
2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本专业技术岗 位见习1年期满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。
3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。
4.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,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。
5.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,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 才,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,从事相关技术 技能工作满2年,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。
【工程师】
1.具备博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,经考察合格,可初定工程师职称。
2.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、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,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。
3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,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。
4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,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。
5.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,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 才,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,从事相关技术技 能工作满3年,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。
【高级工程师-副高】
1.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师职称后,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。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。
2.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、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,取 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。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。
3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。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。
4.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,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 才,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,从事相关技 术技能工作满 4 年,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。
【高级工程师-正高】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取得
高级工程(建筑)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。